20071225
前天剛甩了幾句關於聖誕慶祝方式的抱怨,改變的方案還沒有成型,今天,就聽到了早已傳開的舊聞:一,搶劫;二,醉死。 分別發生在平安夜和聖誕節晚上的所謂狂歡夜。 這實在太正常不過了。 搶劫發生在平安夜11點半過後,據傳被搶者是一男一女正在學校後面黑燈瞎火的某私密地方談戀愛,突然男生被某男用刀從後面頂著,然後現金就被借走了,居然沒有搶手機,當事人還蠻感動的,認為舍財免災。此事件特點有二:一,平安夜從不平安再轉回平安;二,搶劫者只有一個人,基本像學生。 至於醉死,我同樣沒有親見,據傳是大四的長得高大肥胖的同學,宿酒歸來,第二天中午,冷了。學校沒有喊冤,家長也依然哭得昏天黑地,聽說該胖子屍體青得不能自拔,有人想,也許了一把火,就能燒成灰盡。此事件特點也有二:一,提前畢業,建設地下黨去了;二,狂歡過後,不死也沒用。20071227